國宣入團申請
- 基本團員
A. 國宣顧問、董事、區代表、同工等成員。
B. 各區聯合主辦之「短宣訓練事工」之全體董事、同工及得該董事會推薦的受訓成員。
C. 堂會/機構獨立自辦「短宣訓練事工」之全體董事、同工及得該董事會推薦的受訓成員。
D. 各短宣佈道團之顧問、董事、委員、團長、職員及得該董事會推薦的受訓成員。
E. 由國宣主動邀請主內同道或熱心福音事工之基督徒。
- 贊助團員
各地各類訓練課程的短宣學員(若獲其董事會推薦則可轉為基本團員)及各地支持短宣運動之教會/機構/基督徒均可以主動申請成為「贊助會員」。
- 團員責任
A. 凡國宣團員者,須出席每五年一度的國宣大會,並在大會上同心以國宣之「信仰及使命宣言」更新立志,經常持守信仰及實踐福音使命。
B. 所有團員均有傳遞短宣異象,及出錢出力支持短宣事工之義務。
C. 基本團員將有投票權。
D. 凡國宣團員「個人」,若未能出席每五年一度的國宣大會(即會員大會),未能履行團員的基本義務,即自動放棄團員資格,必須重新填寫入團申請表,重新向國宣申請入團。
E. 凡國宣團員「單位」(包括:各區短宣中心、短宣佈道團、短宣訓練課程/事工等),若未能派出代表出席每五年一度的國宣大會(即會員大會)及國際董事會,未能履行團員單位的基本義務,即自動放棄團員單位資格,必須重新填寫入團申請表,重新向國宣申請入團。
- 團員更新/申請
https://forms.gle/CyLxbdiXJacLuUkf9